浙江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“先设站后授牌”申请流程
一、申请设站流程
符合《浙江省博士后试点工作管理实施办法》(浙博办〔2008〕1号)基本条件的企业单位,根据企业研发规划和实际需求,与博士、相关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沟通,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,在浙江省博士后网站-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申报系统进行申报。区、县(市)人力社保局或市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审核材料并报送。
二、受理时间
市人力社保局常年受理企业申请,每月汇总后报省人力社保厅批准备案。
三、设站对象和条件
我市企业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,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1)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。
(2)具有一定规模,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。建有国家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,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。如为我市重点发展产业,单位内部具备博士学位研究人员较多,引进人员迫切需要进站从事研究,研发平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(3)拥有高水平研究队伍,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,与省内外高校、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。
(4)单位至少有 2 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同等水平专业技术人员(至少1名非兼职人员,需提供单位缴纳社保证明)。
(5)单位领导及所属部门高度重视人才工作,对博士后制度有较全面的了解,对开展博士后工作有较高积极性,制定有博士后管理办法。
(6)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渠道,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。
(7)有明确进站意向博士后,建站后须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进站手续。设站之前需和联合培养学校流动站沟通,签订联合培养协议。各区、(县)博士后主管部门需做好摸底和审核工作,符合该条件后告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通过博士后系统报送。
四、申报材料
登录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申报系统(http://zjbsh.zjhwrc.com)注册单位账号,选择所属的区、县(市)或市属主管部门,在企业设站申请审核栏目填写相应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。
1.单位法人证书;
2.单位研发机构相关认定文件;
3.博士后导师的专家水平证书、社保缴纳证明等;
4.单位博士后支持政策文件;
5.单位博士后管理制度文件。
省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每月进行备案批准,可在浙江博士后网站-浙江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栏目查询下载批复函。
五、政策咨询电话
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,联系电话:0571-85252643。
杭州市上城区:0571-87912516
杭州市下城区:0571-86551369
杭州市拱墅区:0571-88256383
杭州市江干区:0571-87752674
杭州市西湖区:0571-89839736
杭州市高新开发区(滨江):0571-87702542
杭州市萧山区:0571-82898272
杭州市余杭区:0571-86223642
杭州市富阳区:0571-61702995
临安区:0571-63722504
桐庐县:0571-64217631
建德市:0571-64722882
淳安县:0571-64812033
杭州市钱塘新区:0571-82987527
六、办理地点及时限
办理地点: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网上受理审核,不需现场办理。
办理时限: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20个工作日。
七、设站备案批复结果查询
省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每月进行备案批准,可在浙江博士后网站-浙江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栏目查询下载批复函。
